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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流程】

(一)校內研發成果:

1.發明人填寫「國立屏東大學研發成果摘要表」送至技合組提出申請。

2.由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審核通過後完成公告。

(二)校外合作資訊:

1.校外機構/廠商以電話、E-mail或書面等方式敘明合作內容向技合組提出申請。

2.提供之合作內容應述明「廠商簡介」、「合作內容說明待解決事項等資訊

(三)「可技術移轉公告」及「合作資訊案」,經本校研究發展處技術合作組審核通過後,公告於國立屏東大學產學合作交流平台網站網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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